[推荐]宁夏将大幅度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
首页 | 注册会员 | 商贸通服务 | 帮助信息 | 国际站English 我的商务助手
供应信息
求购信息
展会服务
以商会友
我的商务助手

商人 商情 商务
高级搜索 热门关键词
您当前位置: 中国IT商务网首页 >> 商业资讯 >> 人才资讯 >> 查看资讯信息 商机资讯订阅

[推荐]宁夏将大幅度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

(时间:2007-5-23 20:34:00 共有 人次浏览)
 

  (王海英)近日,宁夏出台《关于贯彻<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>的实施意见》,计划建成一支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技术型、复合技能型人才队伍,2010年新培养高级工4000名,技师、高级技师1000名。

  实施意见提出,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考核鉴定,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,工资福利待遇可参照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的层次确立相应待遇。对具有高级工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,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岗位技能津贴。津贴参考标准为:高级工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,技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,高级技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。用人单位对通过年度综合技术技能考核的高技能人才,可给予年度一次性表彰奖励。指导奖金标准为:高级工奖金额度为上年自治区社会平均月工资的2倍,技师为4倍,高级技师为6倍,奖励应在下年度第一个月内兑现。对长期坚持在生产岗位一线的高技能人才,用人单位可在不超过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以内确定奖励薪酬。对在生产中有绝技,能解决复杂技术操作难题的技术工人,在重大生产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工人,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,破格或越级晋升高级工、技师或高级技师。



我要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编辑: 信息中心】 【关闭窗口
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IT商务网证实,仅供您参考。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打印 打印该页
相关资讯 更多资讯

发表评论

最新资讯

热门资讯



中国IT商务网 版权所有 ©2005-2006 |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| 法律声明 | 服务条款 | 隐私声明 | 客服电话:13486182677 13857146879 13858073921 0571-81300083